各二级教学培养单位学生工作组、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给四所交通大学全体师生重要回信精神为指引,秉持“求实学、务实业”的办学宗旨,传承“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主办,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的2026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已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西南交通大学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评选“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10名并颁发证书,获评人选同时获得由校团委颁发的“自强奖学金”2000元。获奖学生将作为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优先推荐。
三、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学校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优先。
4.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5.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参评流程
(一)报名阶段(10月22日—10月29日)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本科生、研究生代表要综合考量,各学院推荐总数不多于2名。
1.参评学生下载填写《2026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及《2026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信息一览表》;
2.申报无需额外提交获奖证书、报道等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初审阶段(10月29日—11月10日)
活动组织方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召开评审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开展评审,确定终审入围人选名单,并在网站进行公示。
(三)终审阶段(11月11日—19日)
入围终审的候选人就个人风采、自强事迹等多方面进行展示,评委进行现场评选,终审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进行事迹宣传。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度挖掘。评选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的重要举措,对于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开展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推荐。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落实评选要求,做到通知到位、把关严格;若参评学生申请材料内容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
(三)按时报送,规范流程。请参评学生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学院推荐、统一报送”的方式,依照如下要求提交材料:请于10月29日(周四)下午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1)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2)评选活动信息一览表(附件2)。请将电子版发送至smxyxsswzx_swjtu@163.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2026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犀浦校区X2313B周老师处。
工作联系人:周朝梦、金鹏帆;联系电话:028-66366814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