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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研究生党建“双百”培育“头雁计划”结项验收暨第五批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26-10-21
 
16:51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

为系统总结研究生党建“双百”培育“头雁计划”建设成效,交流推广典型经验,促进研究生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党建“双百”培育“头雁计划”第四批结项验收和第五批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结项验收工作

(一) 验收对象

第四批“头雁计划”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

(二) 验收内容与方式

1. 围绕培育任务完成情况、建设成效和示范带动作用开展自评。“头雁团队”样板党支部填写《党支部评估总结表》(附件1),提交1—2个党支部先进工作案例或支部工作法;“领头雁”党员标兵填写《党员评估总结表》(附件2),并附上党员个人先进事迹。请于10月26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gzb@swjtu.edu.cn,纸质版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49室。

2.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开展验收展示会,由第四批“头雁计划”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汇报培育建设情况(PPT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第五批创建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别

“头雁团队”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领头雁”研究生党员标兵。

(二)申报创建条件

1. “头雁团队”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对象,应该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优先推荐有工作基础纵向设置的党支部),且在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

(3)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表彰,或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至少有1次为“好”。

(4)党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

(5)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培养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纪违法、违反学术道德、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等问题。

申报应以研究生党支部为单位,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申报1个党支部。

2.“领头雁”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入校时间已满一年,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中共正式党员,非毕业生。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近三年来,曾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荣誉称号或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广泛认可,在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评价为“好”。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学术道德、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

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培育对象。

(三) 申报程序

已于9月5日申报了第二批四川省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的可直接列为第五批“头雁计划”候选支部,本次无需单独提交申报材料;未申报第二批四川省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但有意申请第五批“头雁计划”的党支部和党员自主申报或经所在党组织推荐,分别填写《第五批研究生党建“双百”培育“头雁计划”研究生党支部立项申报表》(附件3),《第五批研究生党建“双百”培育“头雁计划”研究生党员申报表》(附件4),经学院党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请于10月26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gzb@swjtu.edu.cn,纸质版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49室。

后续由研工部组织对申报党支部和党员进行评审,确定第五批研究生党建“头雁计划”立项创建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经费支持

研工部将对党支部立项项目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经费支持,对创建合格的党支部及党员颁发证书,对创建优秀的党支部及党员优先推荐申报四川省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及全国党建“双百”创建。经费专款专用,在中期答辩、验收完成两个阶段分期拨付。

三、召开工作推进会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

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272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 第四批“头雁计划”样板党支部和党员标兵结项汇报;

2. 部署第五批创建申报工作;

3. 围绕相关工作开展交流研讨。

(三)参会人员

1. 第四批“头雁计划”样板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标兵;

2. 第四批“头雁计划”创建支部或个人指导老师及所在培养单位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3. 第五批“头雁计划”创建支部或个人指导老师及所在培养单位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于2026年10月26日下午17:00前汇总并反馈本单位参会人员信息至罗丹老师处。


各培养单位党委要严格审核第四批结项材料,指导培育对象做好现场汇报;认真组织第五批创建申报推荐,做好推荐党支部和党员的审核把关、指导培育工作,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应激励保障机制,要及时总结提炼、积极展示推广,不断提升建设质量。


专项工作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6636703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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