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组: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科学客观评价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5〕25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学校现启动2025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9月23日前完成全部流程。请各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025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
1.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部分,各部分采用“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综合各分项评价结果,形成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 思想品德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且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综合成绩为前40%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思想品德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余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同一事项或成果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限使用一次,不同部分、不同学年间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查并重新评价,并将该行为记为思想品德表现负面行为,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评价采取线下申报、分级评审模式,工作安排如下:
1. 学生对照《办法》及二级单位实施细则,填写《XXX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见附件1),梳理佐证材料,完成自评申报;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 导师审核学生全部申报材料,核实成果真实性、学术规范性,签署导师审核意见;
3. 班级(科研团队)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评议意见。
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集中评审召开认定会议,确定综测等级,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在《XXX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见附件1)、《XXX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报告》(见附件2)中明确认定意见,并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意见”栏签字确认。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3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具体要求见后文。
1. 《XXX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
2. 《XXX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报告》;
3. 《XXX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汇总表》。
1. 《XXX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报告》;
2. 《XXX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汇总表》。
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23日17:00前报送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49;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yjsgzb@swjtu.edu.cn,邮件命名规范为“XX学院+2025级研究生综测材料”。(《登记表》经研工部盖章后返回学院留存)
各学院组织全体导师、2025级研究生系统学习《办法》、本单位实施细则等。充分利用班会、导学组会、线上通知等渠道做好政策答疑,及时回应学生申报疑问。
分层严格审核登记表、佐证材料,确保签字、信息、证明材料完整规范,杜绝错填、成果夸大虚报等问题。所有材料仅限于参评学年内取得的成果。
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推进申报、认定、公示、报送全流程,确保高质量完成评价工作。
专项工作联系人:陈老师 6636685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