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严格落实《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2号)要求,强化获奖博士生全过程动态考核管理,切实发挥奖学金激励与导向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获扬华新秀奖学金的博士生
1.严格审查工作:各培养单位依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培养要求及评价标准,明确中期检查审查要点、材料清单及合格与不合格的认定条件,严格对标开展审查工作。由获奖博士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中期检查表》(附件1),填报本年度学业、科研工作开展情况,导师初审出具意见,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复审评议,确定中期检查结果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结果备案与运用: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奖学金动态管理、资格复核及学校下一年度名额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1.《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中期检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培养单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留存一份。
2.《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附件1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科(综合楼257),附件2电子材料发送邮箱:yjsgzb@swjtu.edu.cn,统一命名:“培养单位+扬华新秀中期检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17:00。
1. 各培养单位须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公正、有效。
2. 学生支撑材料由培养单位统一留存至少3年,学校将适时开展专项核查。
3. 对考核不到位的培养单位,一经发现学校将核减下一年度奖学金名额。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