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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和辅导员考核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25-12-10
 
15:52
点击数:

各二级教学培养单位学生工作组: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辅导员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工作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方式

1.提交工作总结

(1)内容要求:①各学院结合“融通共育”工作推进情况,围绕学生党建、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及学术诚信教育、学生资助、宿舍园区管理、劳动实践、艺术实践、安全稳定、辅导员队伍建设十个方面,撰写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包括本科生工作和研究生工作内容,突出工作基础、工作实效、工作亮点;②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要重点围绕落实《学生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深入学生联系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撰写;③3000字以内,请勿罗列各类学生活动图片、表格。

(2)格式要求:①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加粗,1.5倍行距;②正文:宋体,小四,1.5倍行距,不设段前段后;③一级标题:黑体,加粗;④二级标题:楷体,加粗;⑤落款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⑥各级标题分别为:一、一级标题(一)二级标题1.三级标题(1)四级标题;⑦页码:—1—,居中,字体同正文。

(3)请各学院于2025年12月24日(周三)17:00前将总结发送至王琪瑶QQ邮箱,邮件标题为:“××学院2025年度学生工作总结”。

2.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主要包含学生评价、学院互评、业务指导单位评价三个方面。

(1)学生评价:按照学生对辅导员的测评情况进行评价。

(2)学院互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对照各学院年度总结材料进行评价。

(3)业务指导单位评价:业务指导单位对照各学院年度总结材料及学院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二)考核结果及应用

1.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学生评价、学院互评、业务指导单位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评,得出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设置考核单项奖,各学院可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围绕考核内容的一个方面进行申报(各学院本研共计申报不超过2项,需针对本研情况分别撰写申报材料),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于2025年12月24日(周三)17:00前将纸质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犀浦校区综合楼25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王琪瑶QQ邮箱,研究生工作方面的单项奖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犀浦校区综合楼24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罗丹QQ邮箱。

3.设置“‘新东方’深造工作专项奖”,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综合考虑学院学生深造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成效的基础上,确定获奖学院并发放奖金。

4.因工作失职、渎职,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后果、不良影响的单位,经分管校领导召开校领导工作会议研究,实行“一票否决”,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取消单项奖和专项奖评选资格,并对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限期进行工作整改。

5.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结果上报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作为学院年度考核“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指标数据。

二、辅导员考核

(一)考核组织

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全校辅导员考核工作。各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学院考核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班导师代表等为成员。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其他成员组成由学院自行规定。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深入学生联系学生情况、日常工作履职情况、学生满意度测评、述职及测评四个方面,具体要求见《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第4期学生工作通报)。

(三)考核程序及结果运用

1.学生工作组副组长年度考核程序按照学校科职干部的考核相关要求和程序执行,科职干部考核结果即为学生工作组副组长年度考核结果。普通专职辅导员年度人事考核结果即为专职辅导员考核结果。免研、兼职辅导员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均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的免研、兼职辅导员总数的20%。

2.学院考核小组在统筹考虑学院各级各类人员考核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形成辅导员考核结果(见附件2),并于2025年12月29日(周一)17:00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犀浦校区综合楼255办公室)。

3.对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4.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推荐参加学生工作系统评优评先。

(四)评优推荐

1.请各学院按照辅导员评优名额(见附件3)推荐“优秀学生工作干部”和“华为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其中,“华为优秀辅导员”不超过1名,“优秀学生工作干部”和“华为优秀辅导员”不可兼得,不可同时推荐同一候选人。未获得“华为优秀辅导员”的候选人自动获得“优秀学生工作干部”。

2.华为优秀辅导员评选对象:任职时间一年及以上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专职辅导员、免研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原则上,上一年度已获本奖项者不连续参评。

3.请各学院于2025年12月29日(周一)17:00前填写《2025年度辅导员评优推荐名单》(见附件4)和《西南交通大学华为优秀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5),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犀浦校区综合楼255办公室)。

三、其他说明

峨眉校区管委会、国际教育学院、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不参与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不提交学院学生工作总结。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参照本通知内容,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专项工作联系人:王琪瑶,66366721

          罗 丹,6636703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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