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认真、有序做好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切实发挥奖助政策的导向、杠杆与激励作用,提前部署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重视评奖工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评奖工作,做到专人分管,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后,应做好岗前培训工作,组织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文件,学习系统使用手册,加强操作培训,对新手做好传帮带,以确保奖助信息系统顺利使用。
二、修订细则并备案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2025年度新修订的奖助工作文件,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等,结合本单位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综合改革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等实际情况,及时对本单位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细则的修订需广泛征求意见并经本单位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上传至奖助信息系统中备查;由于领导班子调整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变化,应对变化后的成员名单进行公示并上传至奖助信息系统中备案。
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要把思政课作为重要指标纳入,须纳入平均成绩计算,请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应及时修订实施细则。
三、开展奖学金政策宣传活动
为确保各类奖学金评选政策及信息准确无误的传达到每一位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应在认真学习、理解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每年的6-7月,采取政策宣讲会、经验交流会、流程公告、政策答疑、集中展示等多种形式和手段,面向研究生开展宣传,指导研究生做好申请、答辩等准备工作。各培养单位请提前制定宣传计划,并及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科备案。
四、秋季学期启动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
为统筹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序实施,按时完成国拨资金执行进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于秋季学期开学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老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各培养单位应在开学前做好成绩统计、各类分数核算等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2025年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
(一)宣传工作充分准备
各培养单位要确保政策宣传、评选通知等前期准备工作到位,做到有申请资格的研究生全部知晓申报条件、评选安排;不具备申请资格的研究生,例如在参评学年内,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及其他原因不能参评的同学,也能及时获知信息、了解政策;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并提前形成相应预案。
(二)评选工作严谨公开
各培养单位评选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创新形式,进一步加强资格审查、公开答辩、公示等工作的监督力度;对于学生评奖申请材料,应加强核实,尤其针对论文发表,有确凿的发表依据方可进行认定;对评选过程中师生反映的问题,应严肃对待、及时回复处理,不得敷衍、推诿、拖延。
(三)评选结果准确及时
各培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评选结果。在整理获奖信息上报时,务必核对准确,确保信息、数据等“零错误”,对出现重大失误或影响全校奖助评选工作进程的二级培养单位将在年底考核相关项目中扣减其分值。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