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西交校研[2025]1号)的相关要求,提升辅导员和导师的协同育人实效,构建“导学和谐、导辅协同”的研究生思政工作新格局。经研究,决定开展“导辅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与实践”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设置
专项申报内容应紧密围绕导辅协同育人的机制、模式、路径、方法等方面展开,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
本专项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时不区分类型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对获批立项的专项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重点项目不超过1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00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职在岗的从事研究生培养教育的辅导员、导师和相关管理人员,具有扎实的研究生培养教育的工作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工作实际经验。特别鼓励辅导员与导师组成团队联合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每人限主持申报1项,参与不超过2项)。
三、研究周期
本次工作专项研究周期为1年,自立项之日起计算。如未按期结项,则不能参与下一周期的申请。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度导辅协同育人专项申报书》(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度导辅协同育人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于3月26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犀浦校区综合楼25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yjsgzb@swjtu.edu.cn。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对专项申报内容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结项要求(符合以下2项即可结项)
(一)完成专项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并提交结题报告;
(二)开展相关的实践和应用,理论与实践有效融合,并形成相关研究成果(论文、调研报告、实施方案等);
(三)组织至少1次或参与至少2次校内的交流研讨会(鼓励跨学院、跨学科开展);
(四)重点项目原则上需发表研究成果相关论文1篇。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报书的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确保研究质量和进度。研究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研究内容或延期结题,需提前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对专项研究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缓慢、成果质量不高的,将予以督促整改或终止资助。
专项工作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6857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