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培养单位,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1月15日-11月22日)
请各学院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2),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并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本研评选批次(批次名称分别为: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本科)、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硕士 博士)。各学院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附件4。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见附件5,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2日(周五)17:00之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并将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科室。
(二)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月22日-11月3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1.《XX学院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见附件6,该表将直接用于学校评审,以下简称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
2.《XX学院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7,该表将直接用于学校评审,以下简称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
3.《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审批表)纸质版;
4.《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审批表)纸质版;
5.《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仅研究生提交,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荣誉清单)纸质版。
特别说明:请各学院严格审核《一览表》中学生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确保与《审批表》、《荣誉清单》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1月14日-11月22日)
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由各学院统筹开展。其中,线上申请的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请各学院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本研评选批次(批次名称分别为:2023-2024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本科)、2023-2024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硕士 博士),以便学生申请。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2日(周五)17:00前将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科室。
线上评审奖项的评审结果还需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学校评定阶段工作安排(11月22日-11月3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1.《XX学院2023-2024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名单(本研)》(见附件8)纸质版、电子版;
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9)纸质版;
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0)纸质版。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评选工作,并撰写《XX学院本科生(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本研各一份,见附件11),签字盖章后连同上述材料一并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科室。
本科生纸质材料报至综合楼263室,电子材料发至jdxszz@swjtu.edu.cn;研究生纸质材料报至综合楼257室,电子材料发至yjsgzb@swjtu.edu.cn。
2.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2024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4.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请新老学院做好工作对接。
5.2024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6.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107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2。
7.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8.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为准。
9.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10.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
11.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本科生工作联系人:王 童 66366722 综合楼263室
研究生工作联系人:关 怀 66366858 综合楼257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