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及我校《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二批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控评审环节,确保评选质量
在国家奖学金名额增加的前提下,请各单位务必继续严格把控奖学金评审环节,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和科学性,确保评选质量。
(一)开展评奖政策宣讲。各培养单位应在认真学习、理解国家最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再次面向全体研究生开展宣传,确保将开展第二批次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到所有研究生,包括暂不返校研究生,指导研究生做好申请、答辩等准备工作。
(二)确保全体学生知晓。各培养单位务必面向符合评选条件但因各种原因未申请第一批次评选的学生开放申请。
(三)严控相关评审环节。一是对申请报名、审核材料、公开答辩、公示等各环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二是必须组织公开答辩,实行差额评选。如出现新增申请人的需再次组织公开答辩,如第一批次已经组织过公开答辩的,可根据第一批次评选成绩进行排名。三是答辩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与第一批次保持一致,有亲属参评的评委应遵守回避原则。四是学院在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之后,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第一批次已公示且无异议的可不再进行第二批次的公示。五是认真处理学生申诉,提交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纪委监督评选过程,确保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四)各培养单位不可随意调整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实施细则务必与第一批次评选细则保持一致。
二、把握时间节点,统一工作进度
评审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 工作任务 |
10月30日前 | 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指标分配方案并下达指标 |
10月31日—11日7日 | 学院组织评审(共5个工作日) |
11月8日—15日 | 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
11月15日 | 学院上报初审通过材料 |
11月18—25日 | 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
11月29日前 | 评选结果上报 |
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内容: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2)
3.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成果汇总表》(附件3)
4.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请各单位整理汇总相关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的审批表、推荐名单和汇总表)于11月15日17:00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管理科(综合楼25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gzb@swjtu.edu.cn。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