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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24-09-20
 
09:01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2]18号)、《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2]17号)及《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1]51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现对即将开展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控评审环节,确保评选质量

研究生奖学金体量大、覆盖面广,其评审工作的严谨性直接关系到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学术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因此,必须严格把控各项奖学金的评审环节,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和科学性,从而保障评选质量。尤其是作为国家级奖励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该奖项荣誉等级高、奖金额度大,对研究生有着极大的促进和鼓励作用。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上,各培养单位必须组织公开答辩,实行差额评选

(一)开展评奖政策宣讲。各培养单位应在认真学习、理解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前采取政策宣讲会、经验交流会、流程公告、政策答疑、集中展示等多种形式和手段,面向研究生开展宣传,确保通知到所有研究生,包括暂不返校研究生,指导研究生做好申请、答辩等准备工作。

(二)严控相关评审环节。对报名、审核材料、公开答辩、公示等环节严格把关。一是根据往年评选情况,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特别关注。对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严肃处理。对于学生评奖申请材料,应加强核实,尤其针对论文发表,需核实其真实性后方可进行认定。二是组织答辩评审的奖学金,答辩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学院评审委员会中,要邀请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代表担任评审委员,有亲属参评的评委应遵守回避原则。三是学院在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之后,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四是认真处理学生申诉,提交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纪委监督评选过程,确保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三)及时通报变动信息。由于工作调整、学科调整引起的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变动,以及实施细则的修订,应留够充足时间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开信息并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管理备案。

二、把握时间节点,统一工作进度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扬华新秀奖学金评审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920

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指标分配方案下达指标

923—1012

学院组织评审(共9个工作日)

101421

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1022

学院上报初审通过材料

102330

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114日前

评选结果上报

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内容: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2

3.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成果汇总表》(附件3

4.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学业奖学金材料报送内容

1. 硕士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4

2. 博士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

扬华新秀奖学金材料报送内容

1. 博士扬华新秀成果汇总表》(附件6

2. 扬华新秀获奖名单》(附件7

注:本次指标全部划拨至各培养单位,学校不再预留后备指标进行评选,各培养单位无需报送后备人选申请材料。

三、开展系列宣传,加强学风建设

(一)加强工作宣传。对奖学金的相关政策,尤其是对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要通过网站、院内展示等形式,进行多渠道的宣传工作。引导研究生向榜样学习、向优秀看齐,进一步激发广大研究生学习和研究潜能。

(二)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通过认真评选,确保让研究生中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实践能力突出、发展潜力明显的优秀研究生获得奖学金,让他们成为全校学生的榜样,并以此形成刻苦攻读、奋发向上、潜心钻研的优良学风。

专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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