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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学期研究生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24-09-05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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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教学培养单位学生工作组:

为准确掌握我校研究生基础信息,现就本学期研究生信息采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按附件1格式,仔细核对统计全院学生数据并将本次信息采集结果电子版于9月11日(周三)12:00之前发送至朱冬阳扬华通讯。

2.注意事项:

(1)需统计注册在籍的研究生(包括工程博士,MBA、MPA及MEM中的非全日制硕士除外),统计学生人数应与研究生教务数据进行比对。超过学制但在学习年限期限内的学生需要统计在相应数据栏内;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但未办理完结业、退学等手续的,学院应逐一核实原因并归档。

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学制均为4学年,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6学年(含休学);直博研究生学制为5学年,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6学年(含休学);工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学年,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7学年(含休学)。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学年,会计硕士学制为2学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4学年(含休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5学年(含休学)。

(2)学院研究生中共党员人数按照学院现有党员人数统计(包括未转党组织关系的中共党员)。如存在跨年级或按专业纵向设置的党支部,需在表格备注中注明清楚。

(3)各学院在填报时,应进一步核实扬华系统中的学生基础数据,尤其是对学生基础信息中的“在校信息”“学籍状态”进行更新学生基础信息不完善,可单独修改其学籍状态。已经答辩离校的,请及时调整)。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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